老师您好,请问下接受客户订单,进行产品升级,但工艺还有过程都比我们公司新产品研发含金量还高,少部份有时候还可能形成专利。 这类活动产生的费用( 企业没做立项查新前提下),会与下列研发费用加技扣除政策有冲突?税局会接受?
财税〔2015〕119号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