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从一家供应商购买了刀具,然而申请人选材有误,导致这些刀具需要退回供应商,供应商需要向我们收取退货费。
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方案一:退货费加在原始订单中,比如原始订单的不含税金额是10000元,然后供应商向我们开具红字发票,不含税金额开具9300元,余下的700元作为退货费付给供应商。
方案二:退货费下在新购买的刀具订单中,退货费和新购买的刀具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形成价内税,收取13%的税率,这样是可行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