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供应商变更
******
我们有一个供应商A,发了一个变更函给我们公司,说他们变更成公司B,之前未完成的订单由B公司开具发票,变更函两家公司都盖了公章。但查阅两家公司的资料后发现,这两家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法人不同,注册地址也不同,是否可以接受B公司开具的针对A公司未完成订单的发票?具体会有什么风险?
3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如果经过查阅发现两家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法人不同,注册地址也不同,那么可以考虑对于新业务和B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原来的与A公司签署的业务由A公司履约完毕;个人建议三流要一致
3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