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按照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后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
然后设备到货后再付款一定比例的货款;
设备调试合格后再支付一定比例货款;
最后质保金5%在设备验收一年后支付。
针对以上条款设备到货并调试合格,设备投入使用,我们财务是否可以在此时转固?这样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内控要求?
但我公司实际情况是这个样子:业务部门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一段时间(基本几个月,设备正常生产甚至达到满负荷运转而没有任何问题时,他们担心设备运行中还有不稳定的因素),他们才出具固定资产转固单,财务依据此转固单进行设备转固账务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