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返利相关的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
由于本公司的销售返利流程如下,先会预提返利(本公司的账务处理是一个收入的反向科目,即冲收入),之后系统内会确认返利,最后和客户沟通后,根据红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想请问一下,汇缴时调整的口径是什么?是预提未确认的部分,还是未开红票的部分全部调增?
假设截至年底,预提100元,确认要返80元(另20元待定),红票开具了60元,那汇缴应调增40元?还是20元即可?
另外,账务处理方面,是应该进销售费用,还是可以冲收入?(如果不冲收入,和增值税申报的口径就不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