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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增值税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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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有出海业务,与境外的广告公司签订广告服务,广告宣传完全发生在境外。我司向境外企业支付广告费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谢谢!另外,是否涉及增值税,能否运用完全发生在境外政策?
3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财税〔2016〕25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因此,境外的广告公司在境外为贵司提供广告服务不属于文化事业费征税范围。 根据财税[2016]36号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因此,由于广告宣传完全发生在境外,不涉及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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