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老师
首先,贵司出口退税备案的是生产型企业还是外贸型企业,如果是生产型企业,那么自产的货物才能享受免抵退,非资产的货物享受免税;如果是外贸型企业,那只能享受免退。如果符合生产型企业,那么在考虑贵司的产品是否符合视同自产的规定,具体参考财税[2012]39号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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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出口退税备案的是生产型企业,那像上文描述的情形属于视同自产吗?我看了财税[2012]39号附件4,但是依然无法确定。请老师解答。
3年前追问
Judy老师
根据财税2012年39号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贵司没有自产产品,那么不适用视同自产,不能享受免抵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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