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有如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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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十一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是不是理解成:对外支付代扣代缴的城建税从2021年9月1日起不再征收?教育两费计征依据与城建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