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对境内A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假设金额是100万,我公司已开票给A公司并缴纳相应增值税;我公司对境内B公司存在应付账款,假设也是100万,B公司尚未开票给我公司。现在由于A公司资金链问题,付款不及时,我公司希望和A,B公司签订一个三方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拟约定将我公司对A公司的100万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B公司,届时我公司将丧失对A公司的100万债权同时也被免除了对B公司的100万债务,B公司将拥有对A公司的100万债权。以上为背景,请问:
1、如果上述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可行,发票流和资金流应该如何操作
2、我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3、我公司债权和债务同时减少,是否会对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有影响?或者是否有其他税务风险?
如果方便的话还请老师在回答上述问题的时候附上相关的政策文号供参考,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