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有一家全资子公司,这家子公司目前没有外部客户,所有产品生产好之后按成本加成的方式卖给母公司,由母公司销售给外部客户。母公司目前有几个新项目,研发等相关工作是委托海外的一家关联公司进行的,目前这些项目的生产由母公司的一家分公司负责,考虑到明年我们计划把这几个项目从分公司转移到这家全资子公司去生产,我们是否可以以这家子公司的名义去和海外的关联方签署工程服务协议,由这家子公司进行支付?由于对外销售是由母公司实现,而非这家子公司实现,同时这些项目目前不在子公司生产,要到明年才交由子公司生产,今年我们就让子公司去支付这笔研发服务费是否有风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