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事化学分析仪器在境内的销售。仪器由境外关联方制造。设备所需的软件通常是跟着设备一起进口再销售给用户的。有时,也会有软件单独销售的情况,软件通过寄光盘或者信封,通关后入境。
现在,境外关联方希望软件直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销售给我公司,我公司再以13%的税率将软件销售给用户。对于我司的软件采购环节,如果走非贸付汇,涉及的税种有哪些?是否涉及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的话,税率是多少?通常意义上,特许权使用费的增值税是6%,但我司销售的时候是按照13%的软件销售给用户的,采购的增值税税率与销售税率不一致,对企业而言是否有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