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生产型兼服务型企业,在税务局认定为生产的出口免抵退企业,之前是在自己设备在自己租赁的厂房里面有生产,现在设备搬到另外一家关联公司生产,原材料还是自己采购,一线工人是全部用的关联公司的员工,辅助生产员工(工程师、技术员等)有自己的员工也有关联公司的员工,设备除了自己的设备也是可能用到关联公司的设备,场地和其他费用目前和关联方结算是用加工服务费的方式按照每片结算,这种形式是否自产享受出口免抵退,如果有风险,有什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