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旧设备通过拍卖公司销售,按我司与拍卖公司合同:1. 我公司提供待拍卖品清单给拍卖公司; 2.拍卖公司分两次向我司付款购买旧货,第一笔付款按清单中每件设备10元支付预付款(我司无需开具发票);3.我司将旧设备发送到拍卖公司库房;4.拍卖公司进行网上拍卖并在约定时间完成销售(拍卖最终售价需经我司确认);5. 完成销售后,拍卖公司提供最终销售清单给我司;同时,我司按最终销售清单金额开具发票;6.第二笔付款:拍卖公司扣除预付款后支付余额给我公司;同时拍卖公司按最终售价15%向我司开具销售服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