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国税函〔2010〕79号 中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请问文件中是指所有的固定资产都使用此政策,还是说仅工程类固定资产使用此政策?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