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外贸企业目前出口退税申报是否还有时限要求?我司是去年10月中旬做的出口报关,11月收汇,是否还需要在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做出口退税的申报?还是说已经没有时限要求了,只要在次年4月30日前申报就可以?如果在次年4月30日之前仍未申报,是否需要在延期前将延期申报说明提交给税务局?如果逾期是否无法再做退税申报?
此外对于出口退税勾选是否也有时限要求?需要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完成出口退税勾选吗?如果开票是10月开具的,退税勾选是今年1月做的,是否仍然可以做退税勾选?
一般从出口退税勾选确认后几个工作日可以跳转到出口退税申报平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