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火车票、飞机票原始票据丢失
******
老师好,
如果员工的火车票、飞机票等原始票据丢失,在提交经管理层审批签字同意的原始票据丢失说明后公司给与员工报销的话,这部分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抵扣吗?谢谢!
1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因此,如果贵司确实无法从火车站取得补办票据,是无法凭购票截图、情况说明等作为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但是,可凭购票截图、情况说明等代作原始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