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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产折旧与拆装运输仓储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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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有一条产线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停产闲置,产线于2023年11月开始打包,打包时间估计一个月,12月份转移到外仓存储,预估将会发生100万人民币的拆卸搬运费,20多万的仓储费,请问,这些费用该如何入账?备注:此产线原始价值约为1000万人民币,从2022年10月量产,2022年1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有10年和15年,请问这条产线闲置不用了还能继续计提折旧吗?若不能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假设1.产线暂时不报废的前提下2.准备报废)
1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暂时性闲置:会计上继续计提折旧;税法上不认可这部分折旧需要在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 永久性闲置:会计上做处置处理(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或者报废,不再计提折旧;税法上不存在折旧纳税调整问题但是可能会涉及资产处置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一条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1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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