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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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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采购了一批大米,用于客户礼品,供应商开具了电子普通发票,货物名称为谷物加工品*大米,发票价税合计1000元,税率为免税,是否可以按照1000*9%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该填报在哪一部分?如果可以进项税额抵扣,那礼品费视同销售收入时,使用的销项税税率是多少?
1年前提出
Judy老师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购入大米用于客户礼品属于个人消费范畴,计入业务招待费,相关进项不能抵扣 ;另外,由于农产品在批发零售环节目前免税,因此取得票据即使业务不属于不能抵扣进项范围,因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种子种苗、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等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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