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外部审核老师差旅费
******
公司请外部机构老师来做评审,期间老师发生了一些差旅费用,需要由我司来承担。请教一下,从合规性角度出发,这些差旅费由机构先承担,再由机构开具发票给到我司结算,还是由我司内部人员直接发起审核老师的发票报销,财务以招待费入账?这两种方式,哪一种合规且可以税前列支?
1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最好是有机构承担,然后机构在开票给贵司最好,如果贵司直接承担因为不是自己员工那么只能计入业务招待费,不能全额在所得税前列支
1年前回复
******
如果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走我司报销以业务招待费入账,税款是否可以抵扣?麻烦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1年前追问
Judy老师
不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的范围,不能抵扣进项
1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