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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按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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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因为我公司是纳税大户,税务所通知我公司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请问这样合规吗?有什么政策可以支持我们拒绝税务局的要求吗? 谢谢!
Regards,
Lisa
11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因此,贵司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原则上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只能和税务局协商看看能不能调整将按月变更为按季度
11个月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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