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们的上级公司要求我们公司派遣几位员工去海外的关联公司支持这家境外关联公司的生产管理运营工作。由于这些员工的工资和差旅费等是我们公司支付的,现我们需要跟这家境外的关联工资结算这些服务支持费用,针对这部分收入,我们是适用零税率还是免税政策?如果有对应的进项税,我们需要做转出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