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79威尼斯(中国)有限公司(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即征即退
******
请问:若是2022年已经享受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现在是否还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若是不能够享受,是否把已经享受的增量留抵退税(税务局当时强制要我们申请)退回,就可以重新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6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因此,按照文件贵司过了退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可能只能享受留底退税政策,实务中可以问问税局是否可以操作退回享受即征即退
6个月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