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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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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出口外购货物的时候,是否可以视同自产货物申请出口免抵退,请问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判定的标准是否会有所不同?
6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判断标准均参照财税【2012】39号,但是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在是否获得视同自产的认定上存在税局主管可能性
6个月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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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谢谢您的答复。按照财税【2012】39号,我看到A类企业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即可视同自产货物,但如果不是A类企业,外购的货物要求有很多,需要很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一致,使用本企业的商标,并且出口给进口过本企业自产货物的企业或者个人。根据这些标准,排除主管税务局的主观判断,是否意味着对于A类、B类企业,本身对于视同自产货物的标准就是不一样的?
6个月前追问
Judy老师
是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本身文件规定的条件就不一样,另外我说的税务主管可能性是在满足财税【2012】39号视同自产的所有条件的前提下
6个月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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