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境内生产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境外第三方经销商,境外经销商以低于向境内生产企业采购的价格销售给当地终端客户。境内生产企业会就境外经销商销售价与采购价之间价差的部分,根据境外经销商的实际销售数量给予境外经销商返利。就返利这部分,如果由境内生产企业给境外经销商开具credit note (注明为price discount),境内生产企业在出口退税方面应该如何处理?是否有其他纳税义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