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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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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基于客户的超期付款行为,按照超期天数和一定利率收取了利息费2000元。请问该利息费属于价外费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范畴吗,并且可以税前列支吗?对境内客户是否一定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呢?如果后期与客户协商一致取消该利息费,销项发票是否可以冲销呢?谢谢。
3个月前提出
Judy老师
这笔费用属于价外费用涉及增值税,是否开发票取决于客户需求,后期如果会协商一致免去这部分费用那么前期建议先不要开票也不要收取这笔价外费用,先让业务部门协商一致会再告知财务最终的处理方式
3个月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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