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价值要点:专家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公告》(42号公告),分析中国反避税的现行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新政解析-对比新旧政策区别点 1. 增加了个人亲属关系合并计算的规定; 2. 将征求意见稿中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修改为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 3.
时间:2016-08-10 至 2016-08-10 14:00-15:30 地点:不限
限定人数:150人 参与对象:有关联交易往来的跨国企业-财务/税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经理/总监)
注册费用:¥0
本期价值要点:专家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公告》(42号公告),分析中国反避税的现行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新政解析-对比新旧政策区别点
1. 增加了个人亲属关系合并计算的规定;
2. 将征求意见稿中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修改为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
3. 补充了借贷资金占实收资本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按年度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
4. 无形资产中增加了商标权和著作权,取消了工业产权,把原来的专有技术分解为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5. 修改了表述方式,突出了其他方面的控制或者共同利益
6. 在第十条的第(二)条中增加金融资产的转让;但42号文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贷款”项;同时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单独列举的(六)股权转让
7. 无形资产的范畴增加了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但取消了土地使用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同时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争议比较大的项目商誉和持续经营价值
8. 融通资金范畴增加了集团资金池业务,为判定集团资金池业务为关联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9. 对劳务交易的范畴做了补充
10. 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兜底条款“其他交易类型”
11. 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附表名称
12. 增加了填报《国别报告表》的情形,同时在2016版关联申报中对《国别报告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
13. 填报国别报告的收入门槛由征求意见稿的50亿元人民币提高到55亿元人民币
14. 参照OECD13项行动计划对最终控股企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15. 增加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
16. 增加了税务机关可以实施国别报告的信息交换
17. 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五章特别纳税调查及调整中税务机关进行特别纳税调整调查时要求被调查企业提供国别报告的情形增加到42号公告中。
18. 原2号文在年度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报告表的表式中明确企业关联申报一共是9张表式,而42号文加大了信息披露范围,企业需要填报17张表式。
19. 42号文要求国别报告要求列出跨国集团所属所有的成员实体,不仅仅是现行法规所要求的与中国有关联交易的企业,而且主要关联企业的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实际税负等关键信息都要披露。
20. 42号公告采用了三层结构文档体系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即主体文档、本地文档以及特殊事项文档,并根据文档及交易类型设置了不同的准备条件。
21. 公告同时明确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22. 资料准备时间延长:延长一个月至6月30日,其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
23. 新增价值链分析
24. 在42号文中,特别要求企业在分析其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时,要考虑地域性特殊因素影响,包括成本节约及市场溢价。
25. 取消劳务特殊事项文档,而在本地文档中增加了披露要求。
26. 新增对外投资披露:42号公告特别强调:对外投资项目的高管雇佣方式,项目决策权限的归属等设计实质管理内容。
活动分享嘉宾
傅嘉欣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傅先生从1998年起便开始专注于转让定价领域,在为跨国企业提供中国转让定价、价值评估以及税务和商业咨询领域拥有超过18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多次受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机关的邀请为全国各层次转让定价税务官员进行业务培训,曾撰写并出版作为国税总局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丛书之一的《日本转让定价基本税制及案例集》。企业并购重组架构设计、内部控制、交易谈判等也是其专业强项。傅先生拥有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以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精通英语和日语,以客观中立及良好的实务经验与技术倍受推崇。
活动流程
14:00 主持人开场
14:05 解读“42号公告”出台背景
14:15“42号公告”与旧政策对比之下主要规定的新变化
1)关联关系判定标准
2)关联交易类型
3)同期资料种类、内容以及准备条件变化
4)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的特点
5)关联申报的主体判断
6)国别报告报送主体和报送内容
14:45 “42号公告”执行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15:00 Q&A
15:30 活动结束
相关法规文件
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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