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背景:
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一直是海关估价及稽查工作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海关与税务共享执法标准以及执法信息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企业在审查特许权使用费的合规性时,必须同时从海关与税务的双重视角着手。
本次F-Council为大家邀请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甘老师,从海关法中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税条件、特权使用费的分摊以及申报新规与部门协作入手,为大家进行特权使用费的海关涉税实务解读。
价值要点:
1. 掌握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新规
2. 探究特许权使用费实操风险
分享嘉宾:
甘老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甘女士在税务咨询行业有超过 18 年的专业经验,擅长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税务筹划,参与并主导过多起业界知名跨国的涉税事项处理、税务及海关争议案件的解决,曾参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重组法案的修改,以及作为营改增外部专家提供金融和物流等行业的意见。
在加入致同之前,甘女士曾先后任职于普华永道和毕马威,期间曾被外派至四大海外税务咨询团队工作近 6 年,具有丰富的跨境税务经验,尤其是在集团性交易转让定价分析、跨国公司全球税务筹划、跨境交易海关涉税事项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甘女士曾广泛参与诸多跨国企业和国内公司的海关咨询服务,包括向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海关审价抗辩及咨询服务。
另外,甘女士同时曾担任国内和国际性税务研讨会的讲师,在2020年度受黄埔海关的邀请主讲其内部财税研讨会。
活动安排:
14:00 主持人开场
14:05正式开始
一、海关法中的特许权使用费
1. 特许权使用费在海关法与税法中的差异
二、海关法中特许权使用费应税的条件
1. 应税的前提条件
2. 相关性的判定标准
3. 销售条件的判定标准
三、特许权使用费的分摊
l 二手机器设备与模具中特许权使用费的分摊
四、特许权使用费的申报新规与部门协作
1.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
五、海关与税务执法的冲突与协调
1. 海关与税务就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存在双重征税
2. 特许权使用费在转让定价上的考量
六、某整车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海关调查及应对的案例分享
15:15 互动问答
15:30 活动结束
姓 名:Judy Jin | 客服热线:400 820 2536 |
非会员报名邮箱:/ | 会员报名邮箱:cs@fcouncil.com |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