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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中外资跨国企业在向境外支付非贸项目时,特许权使用费,技术使用费,管理费等项目的界定标准经常与税务机关不一致,遭到税务机关的质疑,甚至面临海关与税务机关的双重征税。因此,关于非贸付汇项目的性质界定一直是广大财税同行关注的重点。加之,2016年税务局相继推出的‘42号公告’、营改增和金税三期,都对非贸付汇产生了重大影响。
价值要点
1. 深度剖析对外支付项目的性质界定
2. 解读42号公告对关联企业非贸付汇的影响
3. 解析营改增对非贸付汇的影响
4. 学习金税三期下的付汇流程
5. 实例解析,从企业实操角度考虑常见的非贸付汇棘手问题
同行困惑
1. 我们公司主要是想了解税务局对各类对外支付项目的判定,尤其是特许权使用费,它里面还有很多不同的服务类型,这些服务类型也容易和别的支付名义混淆,但是对应的核定利率又不一样,税务局一般都按中间的利率30%左右来定,但我们觉得太高了,应该如何界定这些项目,如何跟税务局去argue?
2. 我们公司经常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和商标使用权,容易遇到双重征税的情况,希望能从海关和税务局的角度讲解一下如何避免的思路。
3. 我们对美国那边的公司会分摊管理费,还有代扣代缴所得税和营业税,现在营改增后,增值税应该如何缴纳?是按照17%还是多少?
4. 金税三期后对外付汇是要做网上申报的,希望对这个流程做一个讲解。另外,我们公司现在是在合同备案这一步逾期了,没有在30天内及时备案,这样对后面的付汇会有什么影响?以及,我们在外管局那边有遇到付汇受限的情况,说是因为币种不行,希望能分析一下容易遇到的问题或者受罚的情况。
分享嘉宾
傅嘉欣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傅先生从1998年起便开始专注于转让定价领域,在为跨国企业提供中国转让定价、价值评估以及税务和商业咨询领域拥有超过17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多次受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机关的邀请为全国各层次转让定价税务官员进行业务培训,曾撰写并出版作为国税总局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丛书之一的《日本转让定价基本税制及案例集》。傅先生曾任职于德勤上海的高级税务经理及诺恒经济咨询的高级总监,拥有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以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以客观中立及良好的实务经验与技术倍受推崇。
活动议程
13:00 签到
13:30 活动开始,主持人致辞
13:35
一、非贸付汇重要政策梳理
ü 非贸付汇项目分类
ü 付汇流程简介
l 【2013】40号公告
l 金税三期下的付汇流程
l 逾期备案的后续影响及处理提示
ü “四项不得扣除”及“六项测试”税总意见及企业难点解析(国家税务总局【2015】16号公告)
ü 42号公告对关联企业非贸付汇的影响
ü 营改增对非贸付汇的影响
15:00--15:15茶歇
二、常见对外支付费用性质界定 及案例解析
ü 特许权使用费VS技术服务费
ü 劳务费VS常设机构的判定
ü 管理服务费支付的延伸--代垫款及分摊费用
三、案例分析及互动问答
ü 劳务费分摊
ü 无形资产与劳务的交集
17:00 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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