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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校验、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预征率等功能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9-30 | 生效日期:2014-09-30 |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跨省铁路运输企业征收需要,根据总局业务调整要求,青岛市国税局对网上办税系统申报功能进行升级。现将有关升级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级时间
青岛市国税局定于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晚上18时至22时进行升级,在此期间网上办税系统(包括网页申报和客户端方式)关闭,暂停受理网上申报和出口退税申报。网上认证业务不受影响。
二、升级内容
1.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预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告》,对所得税申报进行调整,修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校验。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决定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增设“预征率 %”行次。
3. 开通财务报表的季度内更正申报的功能。
网页申报的具体升级内容和操作说明请详见市局互联网站下载中心-涉税软件、友情提示栏目中的《网页申报新增功能说明(2014年9月)》。
三、注意事项
使用客户端软件的纳税人,请于2014年10月申报前完成客户端升级,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客户端软件服务商联系。
使用网页申报的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青岛市国税局12366热线电话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台进行咨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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