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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建[2014]650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14-11-14 | 生效日期:2014-11-1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快推进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建立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增强财政政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78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指标体系与评分方法20140916
报告纲要
报告提纲附表1
报告提纲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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