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税[2014]8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11-06 | 生效日期:2014-11-06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上海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