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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年终部分涉税业务受理时限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12-22 | 生效日期:2014-12-22 |
为做好2014年地税机关税费入库、对账等各项年终决算工作,同时满足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要求,现将2014年年底部分涉税业务受理时限调整如下:
一、两费申报
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暂停办理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的申报及缴款业务。
二、网上报税
2014年12月29日21时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网上报税系统的网上申报、委托划款及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业务暂停办理,只提供查询功能,纳税人如需办理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业务,请到主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三、POS机缴税
2014年12月29日17时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暂停办理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可通过现金或打印税收缴款书方式缴纳税款。
四、社保缴费
社保费委托划款方式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税务机关受理支票背书和银行受理支票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3日;现金缴费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
五、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
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1日,各基层局办税大厅暂停受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相关业务。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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