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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12-24 | 生效日期:2014-12-24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要求,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关于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经研究,现将2015年我市地税部门按月(季)征收的各项地方税(费)申报缴纳期限明确如下:
月份 各项地方税费申报缴税期限 法定假期说明
1 1-20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5日放假1天,17-18日为公休日
2 1-15日 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7天(不在申报期内)
3 1-16日 15日为公休日
4 1-20日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18-19日为公休日
5 1-18日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6 1-15日 端午节:6月20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7 1-15日
8 1-17日 15-16日为公休日
9 1-15日 中秋节:9月27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10 1-22日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
11 1-16日 14-15日为公休日
12 1-15日
上述各项地方税(费)包括社会保险费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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