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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法[2015]1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15-03-19 | 生效日期:2015-03-19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决定取消财政部5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抓紧做好取消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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