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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青地税发[2015]4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5-05-05 | 生效日期:2015-05-05 |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鲁地税发(2015)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落实“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分管局长要靠上抓,法规税政、纳税服务、信息化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细化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到位。
二、实现银税双方共赢
各单位应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联系,形成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引入互联网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银行授信审批系统与地税局纳税信用系统信息共享,开创出以“信”养“信”、以“信”用“信”的企业融资新模式,让更多的A类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从“银税互动”中受益,引导企业对自身的纳税信用情况更加重视,纳税遵从度会进一步提高,实现税银企三方共赢。联合金融机构的“银税互动”在信贷审批效率、资金供应、产品设计、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优惠支持,破解企业融资难的“瓶颈”,为小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动能,推动整个纳税环境建设。
三、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数据统计和效应分析工作,每月3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向市局(税收管理二处和纳税服务中心)报送“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明细表(附件1、2)和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
1.“银税互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2.“银税互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明细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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