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5-07-14 | 生效日期:2015-07-14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07-14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15-07-1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于2015年1月1日发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农产品税收管理实际,决定对公告进行修订。
二、主要调整内容
删除《公告》第二条核定扣除方法第三段“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棉纱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可采取《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参照法”,在投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纳税人的平均水平,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由主管国税机关据实核定,并报市国税局备案”。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