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15-08-18 | 生效日期:2015-08-18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现将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全面落实取消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8日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