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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总局领导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税总办发〔2017〕126号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 |
发文日期:2017-10-13 | 生效日期:2017-10-1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调整情况,现将局领导基层联系点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王 军局长 负责基层联系点全面工作。
王秦丰副局长 联系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于春生副局长 联系北京市、上海市、贵州省、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汪 康副局长 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顾 炬副局长 联系重庆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张 敏纪检组长 负责对税务系统巡视和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孙瑞标副局长 联系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任荣发总经济师 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助联系重庆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王陆进总会计师 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刘丽坚总审计师 联系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税务系统基层联系点制度,按照税务总局领导基层联系点情况协助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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