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发文日期:2021-07-29 | 生效日期:2021-07-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9479威尼斯(中国)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