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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1〕18号)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关税税则委员会 | |
发文日期:2021-12-13 | 生效日期:2021-12-13 |
海关总署: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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