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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 )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发文日期:2022-03-14 | 生效日期:2022-03-1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2年2月7日
附件下载: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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