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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6号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22-04-28 | 生效日期:2022-04-28 |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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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国将对煤炭实施零进口暂定税率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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