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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 | |
发文日期:2023-01-06 | 生效日期:2023-01-06 |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日期】2023年01月0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商务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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