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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 财金〔2023〕2号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发文日期:2023-02-03 | 生效日期:2023-02-03 |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厘清国有股权董事职责边界、明确国有股权董事履职责任、规范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我部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
财政部
2023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doc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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